第二篇 「國防政策」

字級設定
第三章 國防政略
/第三節 軍事戰略構想

  國軍考量周邊安全環境及敵我戰略態勢發展,依國防戰略指導,以「防衛固守、有效嚇阻」為軍事戰略構想,採守勢防衛,絕不輕啟戰端。惟當敵人執意進犯,戰爭不可避免時,國軍將統合三軍聯合戰力,結合全民總體防衛戰力,遂行國土防衛作戰,以維護我領土主權,確保國家安全。

一、軍事戰略任務

  為貫徹「防衛固守、有效嚇阻」之軍事戰略構想,國軍須有效執行以下任務:

(一)防衛固守,確保國家整體安全

  國土防衛作戰須具備承受第一擊、防範斬首、機動反擊及持久作戰的能力,採固守、應援、規復等軍事作為,戰時統合三軍聯合戰力,反制敵對臺灣海、空域封鎖,開闢海、空安全航道,確保聯外交通暢通,以維持續戰力。另依「戰略持久、戰術速決」的指導,在戰略上採取守勢,爭取時空轉圜,創造有利態勢;在戰術上充分運用力、空、時有利條件,有效反制,發揮全民防衛總體力量,以阻殲進犯敵軍,保衛國土安全。

(二)有效嚇阻,持續加強可恃戰力

  持恆部隊訓練與戰備整備,整合三軍武器系統作戰能力,提升聯合作戰效能,發揮整體戰力,並賡續研發岸置機動遠程精準打擊火力及防空、制壓性武器系統與資電干擾、定位、測向、反制系統,結合與運用「創新/不對稱」之戰術戰法,集注戰力於敵關鍵要害,發揮武器最大效能,使敵考量戰爭成本與風險,不致貿然採取軍事行動。

二、未來防衛作戰需求

  為達成上述軍事戰略任務,綜合考量臺海作戰環境、現代作戰特質、軍事科技與武器系統發展等因素,國軍未來防衛作戰整備依下列原則發展:

(一)快速機動

  兵力規劃、籌建與部署應防範敵之封鎖作戰,以及可能的奇襲、斬首或其他不對稱戰法。另置重點於強化陸、海、空軍兵火力之快速反應與應援能力,逐步建立符合我防衛作戰需求之現代化國防武力。

(二)兵力整合

  各軍(兵)種之戰力、部隊組織、指揮機制、準則教範、戰術戰法及教育訓練等,依聯合作戰構想規劃整合,以求戰力倍增,創造局部戰場優勢。

(三)迅速指管

  各主要武器系統與載臺之間,應獲得更高程度的系統構連,縮短「偵測-處理-決策-行動」之決策循環,使整體戰力達到指揮管制有效便捷、通訊聯絡即時無礙、打擊火力精準高效之目的。

(四)基礎防護

  面對敵高強度猝然突襲之威脅,國軍在防禦上應力求系統作戰功能之備援與存續,並加強關鍵基礎設施防護作為,避免於作戰初期遭受突襲而癱瘓,無法遂行戰略持久。

(五)「創新/不對稱」作戰

  因應兩岸軍力差距日益擴大的現實,發展「創新/不對稱」作戰概念,靈活運用正規與非正規戰術、戰法,攻擊敵弱點及關鍵要害,從而改變戰爭的結果,使戰爭朝向有利己方的方向發展。

(六)動員整備

  依軍事戰略構想,本「常備打擊、後備守土」之理念,落實人、裝、訓合一之軍隊動員整備工作;並精進與行政動員體系相結合之規劃作法,以迅速動員後備人、物總力,充實三軍部隊戰力,達成防衛作戰任務。

三、建軍規劃目標

  前瞻未來區域安全環境變化,評估敵情威脅,結合軍事事務革新,考量兵力結構、人員素質,及預判國防資源條件與符合防衛作戰需求之綜合因素,訂定建軍規劃目標,以提升國軍聯合作戰整體戰力為核心,置重點於「基本戰力」、「『創新/不對稱』戰力」、「戰力保存」、「災害防救」等項目之整建。

(一)基本戰力

  建立三軍聯合作戰基本戰力,提升聯合作戰效能嚇阻敵進犯意圖。

(二)「創新/不對稱」戰力

  整建「創新/不對稱」戰力,平時隱而不顯,戰時發揮作戰效益,攻擊敵弱點要害,藉以阻滯破壞或癱瘓敵作戰節奏與能力,創造局部優勢,進而發揮三軍最大戰力,達成以小搏大、以弱擊強之目的。

(三)戰力保存

  重要軍事基礎設施及武器系統,採隱匿、機動方式,並加強防護、偽裝欺敵與誘標等保存戰力建置,預防與降低敵人第一擊的損傷,提升戰場存活率,發揮持續戰力。

(四)災害防救

  秉持「平時能救災、戰時能作戰」原則,籌建與精進複合式災害防救專業能量,使國軍同時具備因應傳統和非傳統安全威脅之能力。

 

  • 國防部版權所有 Copyright © 2015 Ministry of National Defense. All rights reserved.
  • 本著作採用創用CC「姓名標示 - 非商業性- 禁止改作」3.0版台灣
  • 最佳瀏覽環境:Internet Explorer 10.0 以上版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