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篇 「國防戰力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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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 國防資源
/第四節 結合國防民生

  秉持國防法第22條與行政院「振興經濟、擴大內需」政策指導,賡續辦理國防資源釋商及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。另推動環保工作,落實節能減碳政策。

一、資源釋商

  藉由「軍工廠國有民營」、「單位委託民間經營」、「策略性商維」及「零附件內購籌補」等釋商作為,將國防資源挹注民間,鼓勵民間企業積極參與國防建設,進而活絡市場經濟及增加就業機會。

(一)資源釋商作法

  秉持「國內廠商有能力供應,國軍不建能量,不對外採購」原則,將國軍不具機敏性、戰備時效低及非核心之能量,釋出由民間承接,進而提升民間研發、產製及維修軍品能力。另依據可獲得之國防預算額度,扣除「人員維持費」、「必須外購之武器裝備與維修需求」及「非屬交易行為」之額度,採逐年成長方式,核算各年度釋商目標金額。  

(二)民國103至104年執行成效

  103年計畫目標新臺幣812億元,實際釋出金額為新臺幣827億元,達成率101.93%,104年計畫目標新臺幣820億元;另長期性的重大釋商計畫如下:

1、八輪甲車產製及維修。

2、第二階段經國號戰機性能提升。

3、第二階段高效能作戰艦建造。

4、夜視裝備續購。

5、新式戰砲甲車車內通話系統。

6、衛星通信系統。

7、軍機、軍艦及陸(通)用裝備策略性商維。

8、軍工廠國有民營。

二、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

  配合行政院政策及未來組織功能及建軍整備所需,透過民間新興(專業)技術或經營理念,活化相關物資與營產之運用及養護,提升整體公共效益,達成政府與民間互利目標。

(一)政策目標

  國防部依《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》(簡稱促參法)規定,開放符合辦理之項目,由民間機構經營管理,以節約營運成本。

(二)執行情形及成效

1、區分為「醫療衛生」及「觀光遊憩」2類,計有「三軍總醫院中藥局委外經營」等12案依約執行中,民間投資金額累計約新臺幣9億餘元。

2、民國103年新增1件簽約營運案,投資金額約新臺幣4千萬餘元。另針對「陸軍聯誼廳」、「空軍官校航空教育展示館」、「中正預校」、「忠烈祠」等促參案進行可行性評估。

三、環保生態與綠能

  國軍在不影響戰備訓練下,推動永續節能與環保減碳教育,不僅年度油、電、水使用量達到「負成長」目標,並配合行政院清淨家園與生物多樣性危害防治等政策,置重點於推動綠色環保節能標竿方案,以落實節能減碳政策。

(一)環保政策與成效

 1、軍用機場航空噪音防制

自民國87年起,依《噪音管制法》及《噪音管制法施行細則》規定,每年編列補助款,補助轄屬軍用機場噪音防制區內學校、圖書館、醫療機構、公共設施及住戶設置防音設施,民國103年計支用新臺幣20億2千萬餘元,支用率91.94%。另104年度航空噪音改善經費編列新臺幣1億6,200萬元,依期程管制補助作業進度。

 2、清淨家園

民國103年完成國防部及所屬權管空置營區477處(面積2,151.53公頃),空屋1,411棟之環境清潔工作,並推動營區周邊50公尺環境清潔,清除垃圾達1萬9,016公噸。另運用「莒光園地」電視教學節目,製播「對地球永續發展應有的認知」專題報導,計17萬5,000人次觀看,有助「環保低碳」理念之推廣。

 3、綠色採購

民國103年環境保護產品指定採購項目金額計新臺幣1億8佰餘萬元、環境保護產品採購總金額計新臺幣1億1仟4佰餘萬元,指定採購項目達成率95.5%、總綠色採購項目達成率98.5%,均達行政院環保署律定90%之目標。

(二)生物多樣性危害防治

 1、紅火蟻防治

列管遭紅火蟻入侵營區計20處,於接獲農委會通報後,即依標準作業程序實施灑藥等防治工作。經防治解除列管1處,尚有19處營區持續防治。

 2、小花蔓澤蘭暨香澤蘭防治

列管遭小花蔓澤蘭入侵營區計15處(危害面積14.622公頃)、香澤蘭入侵營區計3處(危害面積0.3公頃),經防治後,共防除小花蔓澤蘭9.78公頃,防治率66.85%,香澤蘭0.3公頃,防治率100%。

 3、銀膠菊防治

列管遭銀膠菊入侵營區計1處(危害面積0.078公頃),經防治後,銀膠菊0.047公頃,共防除銀膠菊0.047公頃,防治率60.25%。

 4、小黑蚊防治

列管小黑蚊危害營區計33處,經防治處理後,尚有8處營區需持續防治。

(三)節能減碳

 1、依行政院「政府機關及學校四省專案計畫」,積極推動節能減碳,在年度油、電、水使用量上,要求所屬機關、

           部隊達到「負成長」目標。

 2、省油:管制民國96至104年,以總體節約行政用油14%為目標,執行迄今節約率達27.14%,已達行政院要求目標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 另103年行政及戰訓用油量,較102年同期,節約率分別為11.72%及1.2%,均達行政院律定103年用油節約1%之目標。

 3、省水、電:管制民國96至104年,以總體節約用水12%、用電10%為目標,統計97至103年用水及用電量,

          累計節約率分別為36.43%(1,232萬餘度)及14.97%(1億4,554萬餘度),達到行政院要求目標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103年1至12月節能成效,水、電用量較102年同期,節約率分別為3.95%(107萬0,884度)及

          1.99%(1,988萬5,437度),符合行政院103年度用水節約2%及用電節約1%之要求。

 4、省紙:迄至104年8月,國防部幕僚單位及直屬機關整體公文線上簽核比率達80.07%,各軍司令部、

          直屬軍事學校及參謀本部直屬機構(部隊)達76.68%,超過行政院律定104年度40%簽核率之目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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