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篇 「國防戰力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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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 國防資源
/第三節 健全軍備整備

   依據安全威脅、軍事戰略構想及未來聯合作戰需求,參照世界先進國家武器發展趨勢,考量我國科技水準及財力支應狀況,以獲得、科技、後勤等3項軍備策略規劃,指導軍備整備全般作為。除循序獲得符合需求之武器裝備,以及提升國防自主能力外,並精進武器裝備壽期管理機制,支援軍事作戰任務之遂行。

一、武器獲得成效

(一)軍事投資建案

   依國軍近、中、遠程聯合戰力規劃,循建案作業程序,以有限國防資源,籌建最大效益之可恃戰力。目前完成105年度軍事投資建案計53案,依預判之可獲財力,及檢討戰力需求優先順序後,納入105年度執行。

(二)國際軍備交流

   為達成國防自主目標,逐步建立國防武器研發能量,依平等、互惠及資源共享原則,以「擴展軍備交流網絡」、「開創研發合作契機」及「精進武獲專案管理」為主軸,與先進國家建立軍備交流機制。例如「美臺商會國防工業研討會」於民國103年9月在美國維吉尼亞州(Virginia)威廉斯堡市(Williamsburg)舉行,美方對未來強化華美國防工業合作及我國建構自我防衛能力的決心,均表支持與認同,對增進雙方關係與互信,助益甚大。

(三)生產製造

   遵循國防法第22條及「確立核心、整合能量、策略聯盟、分工合作」指導原則,結合國軍生產工廠核心技術與業界豐沛能量,運用「合作生產、工合技轉、委託產製」方式,擴大民間參與國軍軍品生產製造工作,建立國防關鍵產製能量,以利重要武器裝備獲得及後續維保無虞。民國103年1月至104年8月,計完成雲豹八輪甲車、各式武器系統、裝備、槍砲、彈藥等軍品1萬餘項,產值計新臺幣100億餘元。

(四)武器系統裝備獲得

 1、依「國內自製為先、國外採購為輔」原則辦理,同時運用先進管理技術及完備之獲得管理制度,建立各層級完善之管理

        體制。另在籌獲過程中,落實專案督考及管理,有效達成專案目標,期以最適成本、最低風險、最短期程,獲致最大效

        益。

 2、積極推動武器裝備自製與研發,民國103年協助中科院完成「磐龍專案」等6項科研案建案程序,俟納案執行後,可提升

         國防科技研發能量,逐步達成國防自主目標。

 3、無法自製之防衛性武器裝備,以向外籌購方式獲得。馬總統就任7年以來,美國對我軍售總額達183億美元,

          計執行「F-16 A/B型戰機性能提升」、「AH-64E攻擊直升機」、「UH-60M通用直升機」、「P-3C定翼反潛機」

           及「愛國者三型飛彈」等軍購案,有效提升國軍聯合作戰能力。

二、科技發展成效

   國防科技發展依「創新 /不對稱」思維,及「科技先導、資電優勢、聯合截擊、國土防衛」建軍指導,前瞻符合聯合作戰需求之近、中、遠程國防科技發展趨勢,置重點於受國際輸出限制之關鍵技術,以達成國防自主與支援建軍備戰之目標。另為有效運用國防科技發展成果,將成熟、高品質的國防科技產業化,引領產業升級,促進經濟發展。

(一)國防科技發展

1、國防科技發展首重聯合作戰需求、國防科技研究及武器系統發展三階段之整合,經由嚴謹作業程序,研擬近、中、遠

     程國防科技發展規劃,使國防科技發展政策具長遠性、整合性、延續性,確保需求、科技研究和武器系統發展脈絡一貫。

2、在基礎與應用科技研究方面,藉由委公、私立大學專案研究方式,促進學研機構參與國防科技發展。

      民國103至104年研究計畫計有水下船舶低噪音高效率車葉、無人飛行載具等182案。

3、針對不易獲得之關鍵技術,透過國防專業科技研究建案,計完成匿蹤、奈米技術等7類領域計72項關鍵技術研發,

      提升國防科技關鍵技術基礎能量。

(二)軍民通用科技發展

  將不具機敏性且具產業效益之國防科技研發成果產業化,民國103至104年8月,促成軍民通用科技投資案計234件,創造產值約新臺幣146億元。

三、整體後勤成效

  「整體後勤」支援著重於「全壽期系統管理」、「供應鏈管理」及「產業策略聯盟」三方面,並輔以整體後勤相關教育訓練,使業管人員瞭解在需求開始之初,即是整體後勤建立之時,期使有限國防資源,得以有效運用,提升整體投資效益。

(一)全壽期系統管理

  現階段以「武器獲得整後支援系統」納管之重大軍事投資建案計「迅馳專案」等39案,均全程掌握武器系統之規劃、研發、生產、部署、維持及汰除等進程,提高裝備妥善率。

1.國軍依平等、互惠及資源共享原則,以「擴展軍備交流網絡」、「開創研發合作契機」及「精進武獲專案管理」為主軸,與先進國家建立軍備交流機制,圖為國軍P-3C反潛機。

2.依據安全威脅、軍事戰略構想及未來聯合作戰需求,參照世界先進國家武器發展趨勢,指導軍備整備全般作為,提升國防自主能力,圖為國軍自製之雲豹甲車。

3.依「國內自製為先、國外採購為輔」原則, 有效達成專案目標,管制武器系統獲得期間全 般作業,滿足作戰任務需求,圖為新成軍之新型通用直升機。

 

(二)供應鏈管理

  為整合國防科技研發、產製、維修能量,及建立委外合作廠商,縮短軍品獲補期程,降低消失性商源所帶來之衝擊,積極推動供應鏈產學合作,提升供應鏈廠商研製能力,縮短研製時間,提高產品品質。近2年建立委外合作廠商計579家次,年度軍品釋商金額達新臺幣101億餘元。

(三)產業策略聯盟

  運用裝備策略性商維模式,藉由國有民營、單位委託民營方式,與產業完成策略聯盟,除鼓勵合約商投入長期資金,提供平穩且可靠的支援外,並在符合合約要求與績效指標下,有效撙節國防預算達新臺幣26億餘元。

四、採購管理成效

  國軍採購為支援戰備整備重要手段之一,亦屬國防施政之一環,須依循政府採購法令規定,整體考量品質、時效與成本等因素,遂行相關作業,並藉由稽核監督及專業訓練,提升採購品質、效率與人力專業素質。

(一)採購案件執行情形

  民國103年至104年8月,國軍各級辦理之採購案,共計1萬0,088件,決標總金額達新臺幣1,892億3,317萬餘元,其中「國內採購」為9,970件,占總案件數98.83%,決標總金額新臺幣1,612億7,845萬餘元;「國外採購」為118件,占總案件數1.17%,決標總金額新臺幣279億5,471萬餘元,顯示國軍扶植國內廠商,已漸具成效。

(二)採購稽核執行情形

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定民國103-104年國防部稽核目標案件數及金額,分別為373件、新臺幣249億元;迄至104年8月,計完成稽核380件,合計新臺幣158億餘元,未發現重大違法事件。

(三)採購專業訓練情形

  民國103年至104年8月,開辦政府採購專業人員「基礎」及「進階」資格訓練班、採購實務專題講習、高階人員採購業務督導職務講習以及軍購暨外購業務專精訓練班等28個班(場)次,訓額達1,839人次。

1.營區整建按使用機能適度區分,可避免日常任務、訓練與生活相互干擾,以提升官兵駐用品質,圖為國防部新落成博愛營區之公共藝術。

2.藉由優化官兵生活設施,以吸引社會優秀青年從軍,在不拆除原建築物原則下將舊有房舍翻新,以打造優質生活環境,強化官兵留營之意願。

五、工程營產管理成效

      國防部為配合推動「募兵制」政策及政府重大政策與國土規劃,建立嚴謹、完善之工程與營產管理機制,執行優化官兵照顧,提升生活品質等「募兵制」重要配套措施,以及落實營產管理,提升施政成效。

(一)整建老舊營舍、提升居住品質

 1、老舊營區整建:持續辦理三軍老舊營區及營舍整建,行政院104年增賦新臺幣22億餘元執行營舍修繕及增購新的陣營

          具,完善各項營區設施品質。另新整之建營區設置獨立自主性及適度隱私性之官兵生活空間,全面改善官兵生活環境。

 2、新建職務宿舍:規劃在臺北、臺中、高雄3地新建職務宿舍400戶,使官兵能就近照顧家庭。另針對既有職務宿舍,

          採「重點整治」、「整舊如新」、「整修延壽」方式,逐年辦理職舍設施汰舊換新,以改善居住環境,

          落實照顧軍眷生活。

(二)持續營地釋出,活化國土利用

 1、因應國軍兵力結構調整,秉持「小營區歸併大營區」、「三軍同駐一營區」及「市區遷往郊區」原則,在不影響

         國防安全及戰備需求下,持續辦理列管營地移管及釋出作業。

 2、結合政府重大施政需要,將國軍高價值、可處分營地,檢討納入「國軍營舍與設施改建基金」活化處理,提高

         土地運用效益,處分得款挹注基金財源,支援國軍老舊營區整建工作。

 3、考量國家整體經濟與促進地方建設發展需要,自民國97年起全面檢討營地運用效益,無運用計畫之營地,

          依「國軍營地移管及釋出審查作業規定」,移交國有財產署活化或撥供其他公務機關使用,至104年8月底,

          已移管2,049公頃,有助擴大內需及活絡經建發展。

六、精進科研機制成效

  為提升中科院營運績效及國防科技水準,配合兵力結構調整,於民國103年完成中科院轉型行政法人立法與改制工作,除藉由人事、組織、財務及採購等各項制度鬆綁,減少公務體系法令限制,提升競爭力外,並結合國防建軍需求,維持其國防科研任務主軸,支援國軍建軍備戰任務,達成國防自主目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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