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篇 「全民國防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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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章 全民防衛
/第三節 提升防衛動員

 國防部依據《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》,整合相關部會及各級政府,協力推動全民防衛動員準備。

一、訂頒年度計畫,完成聯合審查

  動員準備計畫區分「綱領」、「方案」、「分類計畫」及「執行計畫」等4項,各部會依法定期程完成策頒;並納編各動員業務主管部會,編成聯審小組進行審議工作,已完成104年度相關動員準備計畫之訂頒工作。

二、發揮會報功能,掌握動員能量

  持續強化地區戰力綜合協調會報(以下簡稱戰綜會報)跨域整合功能,及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動員準備、戰力綜合協調及災害防救三會報聯合運作,配合汛期及戰況模擬,以天然災害及作戰災損搶救為主軸,納入定期「兵棋推演」研討。每年度上、下半年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動員、災防、戰綜三合一會報等定期會議各召開22場次,由國防部於會中說明現階段工作重點、法規適用及協調解決窒礙問題,充分發揮協調整合功能(如圖7-1、7-2)。

三、辦理動員講習,實施業務訪評

  為落實動員機制運作,配合動員法規及作業程序更新,並兼顧經驗傳承,國防部每年度辦理4場次全民防衛動員業務講習。另運用Facebook及LINE宣導動員、災防事項,配合縣(市)政府重要活動與網路行銷,強化宣導全民防衛理念,及推動三會報聯合運作機制協同救災等創新作為,提升動員準備績效。

為強化動員準備具體作為,驗證動員效能,辦理「全民防衛動員(萬安)演習」,結合行政院「全國災害防救演習」,置重點於複合式災害防救演練。

四、策辦動員演訓,驗證編管效能

  為強化動員準備具體作為,驗證動員效能,辦理「全民防衛動員(萬安)演習」,結合行政院「全國災害防救演習」,由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主導,區分「兵棋推演」及「綜合實作」2階段,置重點於複合式災害防救演練。民國103年參與演練之警、消、民防、醫療及國軍部隊共1萬餘員,動員各式車輛機具2千餘輛次、船舶4艘次、直升機21架次。104年軍民聯合防空(萬安38號)演習及全民防衛動員暨災害防救(民安1號)演習,參與演練之警、消、民防、醫療及國軍部隊共1萬餘員,動員各式車輛機具1千餘輛次、船舶21艘次、直升機13架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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