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篇 「國防戰力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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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 國防武力
/第六節 統合後備儲能

  國防部本於權責,負責軍事動員事項,依「精簡常備,廣儲後備」之原則,平時做好動員整備工作,戰時迅速編成後備部隊,有效支援防衛作戰。

一、動員計畫整備

  為確保臺澎防衛作戰任務達成,軍事動員以「計畫動員為主、臨時編成為輔」,於平時完成計畫擬定,動員實施階段時,迅速編成戰力堅強之後備部隊。動員計畫整備共策頒 7 項分類計畫、52項執行計畫,各項計畫均依作戰需求翔實規劃,逐級指導與核定,並納入演訓驗證。另為強化各級動員業務承辦人員對國軍動員政策之專業知能,每年均分區辦理講習,課程採議題推演、狀況誘導及案例宣教方式進行,使各級部隊深切瞭解現行動員政策、作業程序及要領。

二、人力動員整備

  現役人員(含軍事訓練役人員)退伍後,須接受後備軍人管理,藉平時教育召集訓練蓄養戰爭潛力,俾於戰時迅速編成後備部隊,共同遂行國土防衛作戰。目前計編管 250餘萬人,優先納編退伍後8 年內之後備軍人,以保持後備部隊年輕精壯。另依「後備軍人選員及召訓作法」規劃,採「整編整訓」及「2年換補」方式,維持8年召訓2次,每次5至7天,並視狀況調增專業訓練課程。

三、物力動員整備

  為有效運用全國物力支援軍事作戰,每年7至9月間,區分「作需審查」及「供需簽證」等2階段辦理物力動員準備工作,依「調查編管、作需審查、供需簽證、跨區支援、策訂計畫、演訓驗證」程序,邀請相關部會、縣市政府及監理機關,建立資源整合平臺,提升作業精度,目前計編管10大類66項335目。

四、動員演訓驗證

  為檢驗各級「戰力綜合協調會報」統合地區內民、物力資源,支援軍事作戰之效能,依「漢光」實兵演習期程,同步實施「同心演習」與「自強演習」,召集後備軍人(約1萬人)參演,驗證部隊編成、臨戰訓練及國土防衛等科目;並運用平面、廣電媒體與作戰指揮體系,同時下達徵購、徵用令及生產轉換令,管制參演部隊遂行軍需物資徵購、徵用、軍事運輸動員、軍醫體系結合公、民營醫療資源能量,及軍需工業動員擴大保修能量等演練。

1.軍事動員以「計畫動員為主、臨時編成為輔」,於平時完成計畫擬定,動員實施階段時,迅速編成戰力堅強之後備部隊。

2.「漢光」實兵演習期程,同步實施「同心演習」與「自強演習」,驗證部隊編成、臨戰訓練及國土防衛等科目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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