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篇 「國防政策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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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國防施政
/第一節 精實兵力整建

        國防部依據敵情威脅,審度內、外部安全環境,考量國家財政狀況,採「創新/不對稱」思維,擬定兵力目標及結構,並在最佳成本效益考量下,籌獲所需武器裝備,建構「嚇阻威脅、預防戰爭」的精實戰力。

一、持續兵力結構調整

(一)調整構想

        國軍「精粹案」於民國103年底,達成總員額21.5萬人之兵力目標。後續將秉持「資源整合」理念,併用「科技與新式裝備取代傳統人力」作為,組建最符作戰效益的兵力結構與規模。

(二)組織調整方向

        適切減少組織層級,優化指揮與管制能量,加快決策及指揮速度,強化三軍聯合作戰戰力。另汰除低效能且耗費人力之武器裝備,籌建高效能武器裝備與系統,減少人力需求。

二、整建現代國防武力

(一)規劃原則

        採「由上而下」的建軍指導與資源分配,以聯合作戰為核心,依「一種裝備、三軍共用、多種效能」等成本效益原則,朝系統化管理及單一型式檢討規劃,置重點於「基本戰力」、「創新/不對稱」戰力、「戰力保存」及「災害防救能量」之整建。

(二)兵力整建重點

 1、基本戰力

籌購柴電潛艦、高效能作戰艦(艇)、新型通用直升機、艦載多功能直升機及具備匿蹤、遠程、視距外作戰能力之先進戰機等武器裝備。

 2、「創新/不對稱」戰力

整建空投式水雷及強化布雷戰力。另重點發展精準打擊武器、無人飛行系統(UAS)與電子偵蒐反制系統等。

 3、戰力保存

建構機動化、地下化、洞庫化的防護能力,及強化重要設施偽裝欺敵與聯合指管通電設施存活率。

 4、災害防救

籌購消防車、重型消毒裝備、衛勤及醫療、衛勤及醫療、支援救災氣象等與救難有關之裝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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